全国青年彩虹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
北京中青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彩虹办联发〔2012〕1号
关于举办全国高级职业指导师
和职业指导师轮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的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团中央的工作要求,开展高校就业指导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加强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团中央全国青年彩虹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北京中青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多次成功举办全国高级职业指导师和职业指导师轮训班,2012年我们将继续开展这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大中专院校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团委等部门工作人员,各院系主管就业工作的领导、专职辅导员、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1.当前就业形势与职业指导的发展;2.职业指导教学训练;3.职业与就业政策指导;4.职业意识训练和指导;5.就业技能和创业技能的基础指导;6.职业素质测评的技术与方法;7.职业生涯的技术和方法;8.职业生涯规划技术操作和演练。
三、培训方式
面授(专题、情景模拟、角色扮演、小组讨论)和自学相结合。
四、考核与证书
经培训,按规定程序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职业指导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资料
报名登记表原件(见附件);就业指导相关论文一篇(一式五份);工作证明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不够5年的需要提交学历学位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蓝底彩照(2寸两张)。
六、培训时间及收费标准
1.一级(高级)职业指导师培训班:
培训时间:2012年5月中旬
培训地点:北京
收费标准:6000元/人(包含培训费、鉴定费、考核费、指定教材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各单位自理。
2.二级职业指导师培训班:
培训时间:2012年5月中旬
培训地点:北京
收费标准:1850元/人(包含培训费、考核费、指定教材费)。
3.一级(高级)职业指导师培训班:
培训时间:2012年11月中旬
培训地点:北京
收费标准:6000元/人(包含培训费、鉴定费、考核费、指定教材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各单位自理。
4.二级职业指导师培训班:
培训时间:2012年11月中旬
培训地点:北京
收费标准:1850元/人(包含培训费、考核费、指定教材费)。鉴定费:另交,具体金额由鉴定中心按统一标准收取;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各单位自理。
七、注意事项
报名截止日期:因提前报盘鉴定,上半年截止日期:3月中旬,下半年截止日期:9月中旬,过期不能接受报名,请注意截止日期;所有班次需要参加鉴定中心安排的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2012年5月中旬,2012年11月中旬)。
八、汇款方式
开户行:招商银行西三环支行
户 名:北京市海淀区中青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帐 号:862082442110001
九、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10—68732170 68717133
联 系 人:刘世英 周 静 夏周寅
全国青年彩虹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 北京中青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二○一二年一月